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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大家平心静气的讨论下前几天发生的吵架门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4:45:55     标题: 请大家平心静气的讨论下前几天发生的吵架门事件

本帖最后由 Clark1129 于 2010-7-19 14:02 编辑

相信很多朋友对那次的事件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完,因此给大家一个说话的地方,同时也希望当时参与吵架的诸位也能在这里好好反省下自己的问题,AKL就这么大,说不定大家以后在工作生意上都会和对方打上交道,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我当时也参与了,反省先,另外就是征求下大家对工作族版面和谐的意见和建议,尺度问题以及标准问题,大家给些意见,也好对版主管理员的工作多些帮助。

这个帖子是希望当时的参与者和知情者进来沟通下,不清楚事件的朋友就发表些意见和建议吧,过去的不愉快事件没有必要重放了

最后一点申明,不管平常有多么大过节的会员,也希望给我些薄面,对事不对人,能够和平的讨论,问题解决后误会消除后,我就关闭这个帖子
作者: stefani    时间: 2010-7-19 14: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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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7-19 14:50:30

不知道在说什么,为啥炒?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4:50:58

同问。。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4:52:37

另外就是征求下大家对工作族版面和谐的意见和建议



呃。。。。这个不算跨区操心吧。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4:53:17

意见没有的,顶楼主一下!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4:53:41

不算,从我上任管理员的时候起,已经是分内工作了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4:55:35

不算,从我上任管理员的时候起,已经是分内工作了
Clark1129 发表于 2010-7-19 13:53


啊呀!!! 失敬失敬哇!!!!

确实是刚刚注意到克拉克总是生活区的总管哇!!!!
作者: 一切很美~    时间: 2010-7-19 14:55:54

好久没来了,没看懂咋回事,路过。。。
不过先支持一下新任管理员的工作!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4:57:42

嗯嗯嗯,管理员的工作必须要支持!。。。。这是如同麦神一般的存在哇。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4:58:01

吵架门是什么事?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00:15

这个帖子是希望当时的参与者和知情者进来沟通下,不清楚事件的朋友就发表些意见和建议吧,过去的不愉快事件没有必要重放了呵呵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7-19 15:01:37

还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作者: leo19840119    时间: 2010-7-19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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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5:07:52

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就不能公正的发表意见和评论,所以只好灌水~~~

不过上班族里大家还是很团结的,自我控制能力又都比较强,毕竟是在职场上混的,处事比较圆滑,不会那么轻易就吵起来。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5:08:51

楼上武断了啊。上班族的骂起来,也是很火爆的。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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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5:14:11

楼上的是我的好朋友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1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5:15:21

楼上武断了啊。上班族的骂起来,也是很火爆的。
lasantasede 发表于 2010-7-19 14:08



那啥,来上班族不久,但我是真的没看到有大吵特吵的帖子。

通常都是刚有个苗头,就被明眼的旁观人士站出来扑灭了。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0-7-19 15:19:07

此帖颇有clark当年在时事版混时的风范啊,支持一下。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7-19 15:21:56

俗话说不打不成交,我们上班族搞一个举重围殴交友活动吧,大家约个时间出来一起狂扁对方,活动完了交换联系电话然后一起去看医生
作者: 零落成泥碾作尘    时间: 2010-7-19 15:22:58

支持一下,怎么回事?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24:06

但是,我对solo这个人说话的态度表示不满,仅此而已
katzprint 发表于 2010-7-19 14:14


谢谢海总的理解,其实你和SOLO的事情是误会,你的投诉帖子并没有针对任何管理人员,碰巧SOLO是个不在管辖区域的知情管理员,所以衍生出了管理人员越权操作的问题,总的来说对待吵架骂人攻击的帖子大家的态度都是抵制并且处分肇事者,你们唯一的冲突点就是你认为管理员在论坛发现了比较恶劣的问题后出于对论坛和谐的考虑应该不分区域的立刻予以处理,而SOLO担心的则是管理人员越权操作所引发的后遗症,这种事情之前在论坛也是有了前科的,所以大家都没有什么大的原则性的分歧,无非就是你们二位都属于心直口快想什么说什么的,所以一句来一句去就有点互相不舒服了,所以说,只是非常小的事引起了你们的误会,这个事就让它过去吧,总之以后的工作版绝对不会再出现任何类似的事情了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5:24:11

原来lz是时事版的。。

我怕怕哇
;11;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24:33

好久没来了,没看懂咋回事,路过。。。
不过先支持一下新任管理员的工作!
一切很美~ 发表于 2010-7-19 13:55


哈,你以后可要常来看看啊
作者: 腿毛菲菲    时间: 2010-7-19 15:25:29

本帖最后由 Clark1129 于 2010-7-19 14:30 编辑

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好沟通的了,之前我们要沟通,管理员只是出来说一堆避重就轻的话,然后就当处理完了马上锁帖,根本没留机会给我们继续沟通。

只怪自己之前太天真,以为投诉就能解决问题

论坛本来就是个大杂烩,没必要这么认真。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5:28:04

难道是我刚才看的那个帖子????难道我一找就中了?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29:31

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好沟通的了,之前我们要沟通,管理员只是出来说一堆避重就轻的话,然后就当处理完了马上锁帖,根本没留机会给我们继续沟通。

只怪自己之前太天真,以为投诉就能解决问题,以后就按这次经验得来的 ...
腿毛菲菲 发表于 2010-7-19 14:25


以前是以前了,现在希望你能够相信管理层以后会处理好此类事件,不介意我编辑掉你回复里过激的字眼吗,不好意思了
作者: 秋田犬    时间: 2010-7-19 15:29:41

顶楼上的,我最会骂人了,下次再有这事喊我一声。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3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30: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31:08

顶楼上的,我最会骂人了,下次再有这事喊我一声。
秋田犬 发表于 2010-7-19 14:29


发现骂人的投诉就OK了,会立刻处理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5:31:18

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好沟通的了,之前我们要沟通,管理员只是出来说一堆避重就轻的话,然后就当处理完了马上锁帖,根本没留机会给我们继续沟通。

只怪自己之前太天真,以为投诉就能解决问题

论坛本来就是个大杂烩 ...
腿毛菲菲 发表于 2010-7-19 14:25


腿毛

这贴被封之前支持你一下哇
作者: 腿毛菲菲    时间: 2010-7-19 15:31:37

对各位管理员没有意见,你们版规比我们熟,论坛事务也处理的多,不过如果被辱骂的对象是你们,不晓得是不是也能大度的对待,给对方一个机会呢。 呵呵。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0-7-19 15:31:45

恩,你的意思我明白,就到这里吧
katzprint 发表于 2010-7-19 14:30


翻页被抢去了,海总我的牌子很可能之后要再换一块,之后又要让你麻烦了,哈哈。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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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腿毛菲菲    时间: 2010-7-19 15:33:23

嗯,就到这里吧。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33:26

对各位管理员没有意见,你们版规比我们熟,论坛事务也处理的多,不过如果被辱骂的对象是你们,不晓得是不是也能大度的对待,给对方一个机会呢。 呵呵。
腿毛菲菲 发表于 2010-7-19 14:31


我向你保证,这种事情以后全部一视同仁,天王老子也照样警告封号
作者: hungugu    时间: 2010-7-19 15:33:30

这事儿都过了,大家都忘了。。。还拉出来说干啥呢?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5:34:04

对各位管理员没有意见,你们版规比我们熟,论坛事务也处理的多,不过如果被辱骂的对象是你们,不晓得是不是也能大度的对待,给对方一个机会呢。 呵呵。
腿毛菲菲 发表于 2010-7-19 14:31


腿毛mm哇

想当年我也被封id哇
;11;
作者: 秋田犬    时间: 2010-7-19 15:36:11

腿毛mm哇,那苍蝇是谁?敢来这撒野!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0-7-19 15:36:21

我绝对支持腿毛mm,上次一个澳大的学生在网上骂我们事务所,我们去年把对方告上法庭,今年诽谤官司已经判了下来,让对方付3万元纽币赔偿,说明一点,在网上说话也是要负责的。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36:28

这事儿都过了,大家都忘了。。。还拉出来说干啥呢?
hungugu 发表于 2010-7-19 14:33


因为很多会员对这次事情的处理都有些不满意,有些话憋在心里不说出来,以后再有点类似的事情很容易就点了鞭炮了,管理人员的职责是解决事情,不是堵大家嘴,大禹治水重在疏导嘛,锁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作者: Corec    时间: 2010-7-19 15:36:39

什么是吵架门??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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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0-7-19 15:37:29

没先警告再封。。?
katzprint 发表于 2010-7-19 14:36


老人们出来证明
我直接被封id

一点警告木有


而且我还不是骂人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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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5:40:03

事情过去就好了,以后看到绊脚的草直接无视。不是逃避,是无视。

跟他们一般见识真是有失身分的。
作者: 腿毛菲菲    时间: 2010-7-19 15:42:24

我绝对支持腿毛mm,上次一个澳大的学生在网上骂我们事务所,我们去年把对方告上法庭,今年诽谤官司已经判了下来,让对方付3万元纽币赔偿,说明一点,在网上说话也是要负责的。
AMICUS_LAW 发表于 2010-7-19 14:36


呵呵,大律师经验丰富啊。。再有这种事情的话肯定找你们帮忙。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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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腿毛菲菲    时间: 2010-7-19 15:47:56

事情过去就好了,以后看到绊脚的草直接无视。不是逃避,是无视。

跟他们一般见识真是有失身分的。
瑞木 发表于 2010-7-19 14:40



理论上讲是应该这样,不过面对污言秽语,我没有还回去,而是选择投诉,定力已经很高了。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7-19 15:51:11

这个论坛的最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和点击率然后卖广告,为了做生意谁都不敢招惹。
跟本没什么言论自由可言,每次遇到敏感话题或涉及到一些商家的贴,只要一有人对论坛施加压力,马上不是封贴就是封号。论坛本身都只是视自己为一个广告载体, 只有网友认为这里是娱乐消遣打发时间自由言论的地方。
这是这个论坛历来的一贯作风,网友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意,但是论坛就靠这个吃饭,谁都不敢得罪,宁愿得罪网友也不能得罪商家。 大家认为这里言论自由,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作者: stefani    时间: 2010-7-19 15: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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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5:55:56

这个论坛的最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和点击率然后卖广告,为了做生意谁都不敢招惹。
跟本没什么言论自由可言,每次遇到敏感话题或涉及到一些商家的贴,只要一有人对论坛施加压力,马上不是封贴就是封号。论坛 ...
大义灭猪 发表于 2010-7-19 14:51


生意人之道,你的话也有道理,这其实也不是版主管理员能做的了主的,公司收了商家的钱,就有责任帮他们宣传并且保护隐私,论坛管理人员也只是服从上面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商家的钱管理人员一分赚不到,但是得罪网友执行管理却是我们呵呵,所以这种事我们大家都很无奈,但是既然自愿做了管理人员就得做好这种准备,我们也只是希望能够得到会员的理解,很多事情也不是管理人员的初衷和本意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0-7-19 15:56:50

就像西门吹雪说的: 英雄人物不一定都是帅哥美女,这只是一般星斗市民一厢情愿的想法,现实生活中的英雄都是秃顶暴牙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0-7-19 16:01:31

老人们出来证明
我直接被封id

一点警告木有


而且我还不是骂人
taomibaobao 发表于 2010-7-19 14:37


是那个"二爷门"吗? 是我害的你啊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6:03:51

活在资本主义社会。。。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6:12:39

又见淘米腿毛互动了。。。。真幸福。
作者: 秋田犬    时间: 2010-7-19 16:21:16

求大律师说说那个骂人罚三万的个案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6:32:50

该解决的误会解决了,该发泄的也发泄过了,差不多可以关帖了,谢谢大家的发言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6: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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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6:36:25

关贴前留名~~
作者: 萨米    时间: 2010-7-19 16:36:35

两周不见,拉克终于成为管理员了。

我觉得不够,他改做区长。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0-7-19 16:39:04

两周不见,拉克终于成为管理员了。

我觉得不够,他改做区长。
萨米 发表于 2010-7-19 15:36


你怎么刚回来就挤兑我{:6_292:}
作者: 秋田犬    时间: 2010-7-19 16:40:16

关贴前留名~~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6:40: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tefani    时间: 2010-7-19 16:41: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santasede    时间: 2010-7-19 16:41:23

留名留名。
作者: 瑞木    时间: 2010-7-19 16:42:07

强有力的“关贴前留名“党~~
作者: katzprint    时间: 2010-7-19 16: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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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田犬    时间: 2010-7-19 16:43:00

继续流。。。。。。。。。。。。。。。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0-7-19 16:43:02

我留名好了~~~
作者: 迷倒众生    时间: 2010-7-19 16:43:10

我也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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