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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2 16:20:26     标题: (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喬々 于 2010-7-28 02:10 编辑

(已经回答)谢谢
作者: 煮饭公    时间: 2010-7-12 16:57:29

据我的理解,中介主张的权利基本上合法合理.你很被动.
坐等大律师正解.
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7-12 18:07:39

破坏房屋或者3次未交房租,中介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让你们(合同上面签字的人)赔偿损失。但是BOND在你们赔偿完损失,应该可以退还的。BOND也不归中介管,新西兰的TENANCY机构掌管的。如果中介责令你们立刻搬走,再你们搬走并收拾完房间,你们可以申请调节,如果调节无效,可以去法庭仲裁。

所以,给你现在的忠告就是,立刻修理一切损坏的地方,清洁房屋,地毯。并留好收据和拍照。准备进去调节阶段吧,如果调节不成,不用怕,去法庭,法官不会偏向中介的。因为新西兰的法律是保护房客多一些,你们是弱者。

至于签字的问题,谁签的谁赔,签字外的人不会被责令赔偿的。

下次记住啊,每入住一个房客,都要去中介签字,否则出了问题,你们自己要赔的
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7-12 18:11:40

然后她又说要告我们 房子也不给我们住了 BONDS不还了  DAMAGE要我们赔 还要我们做清洁 并且要求如果我们找不到别人来租这套房子 我们就要付到合同结束的日期


别怕他们,DAMAGE你们去修理,清洁去做。直接去调节,调节不成上法庭。他们没权利叫你们找人来住,因为是他们自己要终止合同的,既然终止,那你们没权利替他们找人。你们去见RAY WHITE的员工,告诉他们,你们会修理,会清洁,并保证不会再次发生问题。如果他们还是吓唬你们,你们说,那我们去找TENANCY TRIBUNAL(好像这么拼)。然后一般程序是你们双方去见mediator,mediator调节不还成再上法庭。不用怕,保留你们机票,等一切证据,到时候跟法庭说你们出去,是你们的朋友弄的,但是去之前一定要修理好房屋的损坏
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2 18:33:43

今天找了清洁的人去打扫结果中介已经找清洁公司来打扫过了
可是那些FIRE BURNS去不掉的怎么修呢  是不是只有和中介商量赔钱了事 还是找谁来维修呢。。。  
但是那两个室友他们一个人签了合同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和我们一起签 我们也不会签了
谁知道他签的是别人的名字。。
我们又不抽烟的 他们现在搬走就不管了什么钱也不肯付让我们2个女孩子赔
中介说打算告他冒用他人签名  是不是这样有办法让他们付钱啊
因为都是他们烫坏的 而且我们回到NZ的时候 网都被他们移走了
真是无语了  怎么会碰到这样的人的  还是朋友类。。。
作者: SAMTV    时间: 2010-7-12 1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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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7-12 18:55:06

先跟中介好好说,清洁费你们要出的。fire burns不能去掉只能跟中介商量如何赔偿。估计要换池子,所以你们也最好自己去看看市面上多少钱,在看看中介提供的价钱是否合理。自己取舍吧。

关于签名的问题,中介就算告成功了,房子一般也要你们3个赔,毕竟合同上是你们3个名字,所以要3个人一起赔。这个没有办法的。

还有BOND你们是否也是3个人一起签的FORM和一起交的押金?
作者: 苏新    时间: 2010-7-12 19:01:35

告诉你一个解决办法,跟中介商量,给他们看你们的机票,说是你们走了,不知道,他们弄的。然后终止合同的时候,叫中介退BOND到你们账户,不要给那人BOND
作者: 肥猫999    时间: 2010-7-12 20:15:48

5# 喬々

首先,你的事是分开来看的:

1. 就你和中介的问题上,中介做的没什么错,虽然如果你碰到好中介,可以商量在一切都维修好的情况下,看BOND能不能退,但就香烟痕来看,BOND退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是在中介给你一个赔偿数额上,在BOND的基础上补上余额

2. 不论你说的B管不管,还是A管不管,当时谁签字,谁就一起有责任,至于中间细节,就是AB扯皮的事,不论是A说代B签还是B说A假签,也就是说如果最后认定你们罚1000(举例),在你不是SOLE GUARANTOR的情况下,那在法律上从EQUITY的角度来说,是在签字人中间平均分摊

3. 如果你很有钱,自己把事情先用钱搞定,然后可以再花钱找律师告AB,当然很少有这种情况

4. 综合之前KIKKO的情况,还是要交友谨慎,尤其在NZ,很多情况多问问在签字,这里的法律责任很多,太多留学生都因为不懂法吃了很多这样那样的亏。
作者: 人间五十年    时间: 2010-7-12 22:57:33

LZ不用怕赔钱的事情
如果你们3个人都签了,法庭不会弱智到让你一个人赔偿
而且这种烂账,尤其是中介估计都找不到另外2个人的情况下
你只要不认,这张官司打个一年半载的没问题
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2 23:42:11

我们没什么对不住别人的  在签好合同没多久后  他们说不住了  要去奥克兰学西厨
B是宅男 只知道打游戏 都听A男的
A男很小气  可以半年多不付路税 如果我们要出门  他都不会开自己的车  然后加油就让别人加
我们很早就问他什么时候搬走  一会说7月底 一会说6月底 等我们去旅游的第二天 他们就搬走了。。。
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2 23:45:36

我现在自己住 200多一周  还要付这边房租 他们又不回来交钱的  再有钱 一周一周这么付下去。。。也吃不消的啊。。。。
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2 23:51:55

8# 苏新


谢谢你啊...
我觉得每次我们2个女孩子去  我都觉得很好欺负的 每次中介都很凶的=  =b
自己对这些东西一点概念也没有
以前都没碰到过这样的事情
那上法庭会不会对以后的签证有影响啊
毕竟上法庭不是件好事情。。。。希望能快点结束这么麻烦的事情。。。哎。。。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0-7-13 02:33:33

您好,以上几位热心的网友基本上把我们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呵呵。

因为您说当时您不再家里,我们建议您看一下中介来您这里检查房屋的时候是否给与proper notice, 还是直接过来检查的,如果是直接来并没有通知,您是不需要让对方随便检查,也不符合一般租房合同中介的代理权(包括检查)这部分的。

就算您在租约上签名,您也有权利让另外几名共同签名的租客共同承担责任。

不过租房这类的事宜是从房东和房客双方的利益出发的,您应该可以理解和体会到如果屋主自己的房子被房客弄得又脏又乱,甚至包括很多permanent damages, 心情该有多糟糕了。
作者: brighter    时间: 2010-7-18 14:31:17

遇到这样的flatmate真的太倒霉了。
作者: 喬々    时间: 2010-7-19 17:54:30

哎。。。真是郁闷哦  房子都租不出去  又不给住的  真是>  <!!!!! 真讨厌....T 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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