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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Skykiwi上TV3 Target了-Sky上的大騙局揭密◆◆◆ [打印本页]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4-30 12:32:17     标题: ◆◆◆Skykiwi上TV3 Target了-Sky上的大騙局揭密◆◆◆

本帖最后由 gtralan 于 2010-4-30 12:21 编辑

周二(27號)晚上的Target節目中揭開了一種最新又難以防範的買車騙局(很不幸的是那位上節目的受害同胞竟然也是被咱門同胞給騙的)



這片局大致上來說是這樣發生的:

A: 買主
B: 賣主
C: 賣主GF

B打廣告說他有台fit要賣,賣價約低於市價約一千,A隨後與B聯絡, B說這車是C的, 他只是帶C賣, C現在正在國內. A 聽了後也沒太在意, 接著看完車, 車況都沒問題後隨即做VIR check, (在這跟大家說一下做VIR不要到VIR.co.nz去做, 到http://www.carjam.co.nz/ 去做, 便宜不少錢, 結果都是一樣的) 在車和VIR都沒問題後 A接著與B一起到post office去辦理過戶. A 開開心心的把新車開回家沒幾天警察就到A家敲門說A剛買的車是台失竊的車...到底這中間發生了什麼問題? VIR不是才check了說這車並不是貸款車也不是失竊車啊??? A 也收到交通局寄來的新車的ownership啊???  

在警方的調查中, C坚称不知道也不認識B (你信嗎?), 所以B並沒有法律权利去幫C賣車, C在發現自己的車被賣後隨即聯絡警方並報失, A收到的交通局的信紙是證明了A是registed owner但並不是legal owner, 所以A新買的車當下就被拖走還給了C.

在此提醒同學們買車一定要在過戶前要求:
1. Check VIR
2. 賣主出示ID
3. 寫下收據說買主是Iegal owner.
4. 用銀行轉帳(留證據)
5. 如果有時間雙方可以一起到警察局去確認車的狀況

希望藉著著一個小故事能警惕大家, 不要再給可惡的騙子有機可乘
作者: r0lnlo    时间: 2010-4-30 12:48:59

zhi dao ,liao jie le
作者: sweet_dude    时间: 2010-4-30 12:57:44

B和C一伙的吧,事后分钱?不认识怎么有车钥匙
作者: ericcn3    时间: 2010-4-30 13:00:37

後來有找到B嗎? 找B和C出來說清楚..... =.="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4-30 13:22:07

B和C一伙的吧,事后分钱?不认识怎么有车钥匙
sweet_dude 发表于 2010-4-30 11:57


我覺得也是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4-30 13:22:45

4# ericcn3

怎麼可能讓你找到
作者: 韩MEIMEI    时间: 2010-4-30 13:28:17

怕怕...= . =
作者: JR01    时间: 2010-4-30 13:46:29

无耻的骗子,气愤
作者: 863364    时间: 2010-4-30 14:01:17

无耻啊
作者: 南希    时间: 2010-4-30 14:06:49

真不要脸!!!!大家买车要谨慎。
作者: 南希    时间: 2010-4-30 14:09:15

看了帖子,就像上了一堂课,希望知道的多谈一谈,让大家学习学习,以后少受骗。
作者: PhilGemini    时间: 2010-4-30 14: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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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llecton    时间: 2010-4-30 15:46:57

气愤!!!交易时候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越小心越好,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让自己吃了闷亏
作者: devil_j    时间: 2010-4-30 16:45:16

学习了.........
作者: 野人野人    时间: 2010-4-30 17:16:29

学东西了。。。。。。。。。。。
作者: carpentrynz    时间: 2010-4-30 17:21:58

现在的车子交易方法有太多漏洞了 希望以后交易法规方面可以严格一点
作者: moto345    时间: 2010-4-30 17:27:06

{:6_290:} BS 卖主和卖主的女朋友。
作者: 一个人过    时间: 2010-4-30 17:34:48

哎。新西兰越来越复杂了!~~~~~~
作者: milanello    时间: 2010-4-30 17:49:24

这绝对是nz卖车的法律漏洞

以前卖车去post过户的时候,双方必须都得签字

现在好像就是买车的人签ownership,这tmd不被骗才怪呢。卖车的寄那个notice也不是必须的

post 的人根本什么证件都不看,只问谁是buyer,给钱走人
作者: milanello    时间: 2010-4-30 17:51:43

忽然想到个问题,注册owner和legal owner有什么区别

车子转户了不就等于把车给别人了吗

那在法律上不也是legal owner了吗
作者: 某某木头    时间: 2010-4-30 17:53:13

= =!太恐怖了!!o(︶︿︶)o 唉!
作者: 優5566質    时间: 2010-4-30 18:04:39

我也覺得只有buyer簽字 真的很不合理
買第一部車時就覺得這法律很奇怪
作者: 地狱天使之1983    时间: 2010-4-30 19:42:14

这么厉害
作者: dancer    时间: 2010-4-30 19:59:30

奥克兰很小的。这种人被寻仇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 叉烧包    时间: 2010-4-30 20:27:53

第一次听说呀 真损呀~~~~~~
作者: hcyu138    时间: 2010-4-30 21:00:03

應告 B 同 c 串謀行騙.
作者: EPsimon    时间: 2010-4-30 21:01:08

明显是骗局了``!TMD!拖卖主去喂鱼!
作者: michaelqiu    时间: 2010-4-30 21:07:22

估计b和c 有感情纠葛。。。。。。。
作者: xiaoyuancao007    时间: 2010-4-30 21:51:38

REGISTERED OWNER和LEGAL OWNER有区别吗,还有应该留有卖车人的手机的吧,不是沃达丰的都是要实名登记的吗
作者: clown_fish    时间: 2010-4-30 21:55:50

post 也有责任啊

不是B的车 POST凭什么给过户啊

顺便问下如果买车那要怎样才算legal owner呢?
作者: XP酷天使    时间: 2010-4-30 22:06:15

registed owner但並不是legal owner  <----

這個不太明白..  怎樣才能算是legal owner = =?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0-4-30 22:07:04

我也感觉奇怪,既然过户过程能完成,最后还能推翻?!这个case可以挑战一下,有律师也来分析一下吗。

LZ建议大家买车要卖主出示ID估计很难实行。况且如果真是骗子,可以写一个什么假的授权书之类更让人没得防范。哎,下次我自己卖车就主动点自己出示ID好了。
作者: 太原后生    时间: 2010-4-30 23:28:04

车主不在场,车子怎么转的Ownership?
作者: kinki9379    时间: 2010-4-30 2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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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etu    时间: 2010-4-30 23:41:21

太可怕了 ......
作者: pompey    时间: 2010-5-1 00:00:18

很多漏洞,C坚称不认识B,那B怎么能拿到C的车,车钥匙和ownership证书?这根本说不通.
B过户的时候,ownership上面是谁签的字?邮局为什么没有要求卖主出示ID,核对签名?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示范,以后谁还敢私人买车?
我们的国人,怎么说好呢,太不争气了,把中国人的脸都丢尽了.
作者: jacksonzhou_25    时间: 2010-5-1 00:18:10

强烈要求登出此车牌!!!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5-1 00:52:05

很多漏洞,C坚称不认识B,那B怎么能拿到C的车,车钥匙和ownership证书?这根本说不通.
B过户的时候,ownership上面是谁签的字?邮局为什么没有要求卖主出示ID,核对签名?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示范,以后谁还敢私人买车?
我们 ...
pompey 发表于 2010-4-30 23:00


C可能說B是偷的啊~賣車並不需要ownership證書, 過戶時賣方只要模仿一下真正車主的簽名及可, 不需要經過任何人的驗證, 遊局只需要買主的ID即可過戶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5-1 00:52:49

车主不在场,车子怎么转的Ownership?
太原后生 发表于 2010-4-30 22:28


過戶時郵局並不需要賣主在場的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5-1 00:53:56

32# Anonymous

沒辦法推翻, 節目中有請法學教授來解釋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5-1 00:55:29

31# XP酷天使

在A的新車沒被C報遺失前A都還是Legal owner
作者: gtralan    时间: 2010-5-1 00:55:58

後來有找到B嗎? 找B和C出來說清楚..... =.="
ericcn3 发表于 2010-4-30 12:00


找不到了
作者: xiaoyuancao007    时间: 2010-5-1 01:57:32

不是有CARJAM网站能查到之前车主的名字吗,过户前先查下,再看他的身份证,名字温和了就去办手续嘛
作者: 无双大蛇    时间: 2010-5-1 05:59:03

那时B 已经回国了 估计
作者: sky9    时间: 2010-5-1 11:31:48

NZ 的交易系统很有问题

卖车的: 你明天自己过户啦....
买车的: 去那搞?
卖车的: 自己去邮局填 MR13A吧....

过户的单子,连卖车的都不用签. 因为卖车填MR13B
车给过户后, 一张东西都没有....
作者: wahaha_ha    时间: 2010-5-1 15:55:45


作者: CJ-M3    时间: 2010-5-1 16:39:36

看来以后交易的时候对一下车主和卖车的人名是否一致是必要的....什么朋友代卖之类的离远点...
作者: without_vin    时间: 2010-5-1 17:23:22

这应该和新西兰的转换车主运作有一定的问题
作者: afu    时间: 2010-5-1 17:53:29

今天看电视又重播了。真丢人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作者: LD    时间: 2010-5-1 18:10:54

忽然想到个问题,注册owner和legal owner有什么区别

车子转户了不就等于把车给别人了吗

那在法律上不也是legal owner了吗
milanello 发表于 2010-4-30 16:51
同问,我也是不清楚!
作者: 韩MEIMEI    时间: 2010-5-1 20:03:35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alex0566    时间: 2010-5-1 2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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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Jack    时间: 2010-5-1 20:37:03

DAMN!!! Good luck to A~~~
作者: Top_R    时间: 2010-5-1 21:32:31

牛b啊。。估計是兩人合起來騙人的! 或者兩人出現什麼問題
作者: flyinbed    时间: 2010-5-1 22:49:48

....绝对的漏洞...
我有个朋友把车拿去车厂修..结果第二天警察电话过来说他的车被别人卖掉了...= =
作者: auto4you    时间: 2010-5-3 2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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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anello    时间: 2010-5-3 21:00:08

记得几年前车子过户,买主和卖主还必须都签字呢

现在可好,卖主不去都行。买主一人就搞定了
作者: 新垣结衣    时间: 2010-5-4 02:06:53

。。。必须人肉啊
作者: JDMEVO    时间: 2010-5-4 06: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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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z58888    时间: 2010-5-4 19:47:31

人肉吧。。。實在是太氣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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