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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身的人,你们都寂寞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死在昨日    时间: 2010-4-14 21:52:38     标题: 单身的人,你们都寂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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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xingqianli    时间: 2010-4-14 22:02:59

呵呵,我在国内也是,没有朋友,只有那些“朋友”。
作者: erxingqianli    时间: 2010-4-14 22:04:00

挺欣赏你的,头像,名字,很独特。
作者: Devourment    时间: 2010-4-14 22:04:29

为何要寂寞。
作者: minisolo    时间: 2010-4-14 22:05:59

楼主的文笔很好,让人看得很有共鸣。
要抛开过去一个人生活很难,但是熬过来就好了。过程很艰难,但也算是一种蜕变吧。
加油!
作者: nessie1    时间: 2010-4-14 22:07:21

为何要寂寞。
Devourment 发表于 2010-4-14 22:04
小孩子不懂
作者: 516351709    时间: 2010-4-14 22:13:56

习惯就好了。。。。
作者: 十五    时间: 2010-4-14 22:17:17

{:7_382:}永远保持一个童心....
作者: SwiiT    时间: 2010-4-14 22:19:09

响应搂主

飘过~~~~~~~~~~~~~
作者: lhfllff    时间: 2010-4-14 22:19:25

寂寞是啥??
作者: sky1000    时间: 2010-4-14 22:24:07

写挺好的,头一次在这个论坛里看完这么长的帖子。
被你写的东西吸引了。哈哈。
作者: sospyy    时间: 2010-4-14 2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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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vourment    时间: 2010-4-14 22:28:02

小孩子不懂
nessie1 发表于 2010-4-14 22:07

老陆你莫要逞强。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4 22:29:55

我全都可以啊
作者: 麦子乔乔    时间: 2010-4-14 22:40:00

我也喜欢lz的名字
lz的智慧是生活化的智慧
作者: breadtalk    时间: 2010-4-14 22:40:53

主流价值毕竟是契合大部分人需求的,年少时所展现的一点疯狂叛逆甚至卓尔不群的迷思在日后假设没有独特的精神土壤来滋养,如同lz所言的“回归主流”只是时间问题。另,关于LZ交友那段,我很有共鸣,或许我们交友都过分敏感刁钻缺少兼容性,哈,还是祝福lz,自由一身轻哪
作者: la_ka    时间: 2010-4-14 22:48:03

LZ语文肯定好。。。。。。。。。。。
作者: nessie1    时间: 2010-4-14 22:53:21

老陆你莫要逞强。
Devourment 发表于 2010-4-14 22:28
哪有啊。。
作者: whp22    时间: 2010-4-14 22:55:10

有感而发,文笔细腻,摧人共鸣, 可是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那?
作者: 十五    时间: 2010-4-14 22:57:22

18# nessie1
陆总,,,我想抽国烟....
作者: mono    时间: 2010-4-14 23:05:21

我也喜欢lz的名字
lz的智慧是生活化的智慧
麦子乔乔 发表于 2010-4-14 22:40

歪哟!把你都勾引出来了,不容易得哟。。。

LZ得文笔相当棒!欣赏欣赏!
作者: 囧小一    时间: 2010-4-15 00:16:13

吓死我了, 还好你说的是5年...
不然我这故事里的男主角要是没事溜达大杂烩看到了...
还以为是我写来缅怀他呢....
作者: ~~YoYo~~    时间: 2010-4-15 00:49:35

有感而发....
作者: dxn3694    时间: 2010-4-15 01: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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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nghaoo    时间: 2010-4-15 0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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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z326    时间: 2010-4-15 02:48:30

单身有单身的好处
作者: waley_liu    时间: 2010-4-15 02:52:08

又想起年轻时候的一句话 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

lz加油
作者: KING-OF-HIGH佬    时间: 2010-4-15 02:52:42

現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單身的好 還是不單身的好了 呵呵
原來覺得還是兩個人在一起好,多幸福啊 現在...不知道了 唉
作者: chen.yabin    时间: 2010-4-15 03:14:39

单身咋了,谁离了谁还不活了,MLGB的要活的更好
作者: 冷雨寒夜    时间: 2010-4-15 08:12:35

单身咋了,谁离了谁还不活了,MLGB的要活的更好
chen.yabin 发表于 2010-4-15 03:14


ls正解~~~~~~~~
作者: milestone    时间: 2010-4-15 09:08:43

情况相似:)
好不容易单身哦,不要因寂寞而这么快开始下段感情啊。。
很多人都是吧, 朋友一大堆, 真真的知己可能就只有两三个
加油!!!
作者: zyj    时间: 2010-4-15 09:48:47

被LZ的文字吸引,写的不错!
作者: 鸡鸡快跑    时间: 2010-4-15 10:03:51

其实 有时候精神恋爱也不错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5 11:01:56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 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5 11:05:45

有时甚至做梦都能闻到书香味。只能拿一个小本本,纪录下所有想看的书的名字,幻想着以后回国有了自己的房子,一本一本找到,填一面书墙。

好文笔啊!!!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5 11:08:48

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入海中。遗忘就如记得一样,是送给彼此的最好记念。爱,从来都不算是归宿,也不是我们彼此的救渡。-

好文笔啊!!!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5 11:12:42

现在才发现,当一个人的快乐或者哀愁变大时,世界就变小了。我的世界,只剩下了寂寞。

好文采啊 !!!
作者: chen.yabin    时间: 2010-4-15 16:20:02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说得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砑锥际敲挥杏玫模愕囊谕蛴荡髡咴缫丫涯闳铣隼戳耍阋欢ň褪谴抵械淖钋縄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
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作者: tim4j    时间: 2010-4-15 16:26:07

靠,拜ls...
作者: tim4j    时间: 2010-4-15 16:26:40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 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威震海 发表于 2010-4-15 11:01



歌词很不错 i like this song...
作者: angelex    时间: 2010-4-15 16:37:50

我明白。。。。。。。。。。。。。。。
作者: 当爱    时间: 2010-4-15 17:16:02

本帖最后由 当爱 于 2010-4-15 17:17 编辑

爱情本来就不是 永恒 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地教它 永恒;
爱情本来就不是 专一 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地教它 专一。
懂得爱情 和 迷信爱情 是两把事。
之所谓——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似海深,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是天长,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阿弥陀佛,当不当爱,是一种境界。。。
作者: whp22    时间: 2010-4-15 19:35:42

难道嫁接的葡萄也不甜?
作者: VIP88    时间: 2010-4-15 19:48:00

适应.............
作者: hellwoman    时间: 2010-4-16 04:56:11

真的都是寂寞惹的祸,哎 好歹你还有个人陪你走了五年啊!~ 我这么久也就过过两年多的幸福生活有人陪着真的就不那么寂寞,每天都很充实,真的比一个人好多了!~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现在在拖累着这段家里也不同意,自己也迷茫的爱情,还是异地恋,其实我也想说,因为一个人真的很寂寞,有个精神寄托,哪怕每天打打电话有个人陪自己说说话也会满足一些!~ 我们总要学会一个人生活,只是一个人久了,现在真的想找个人在旁边了,也许真的是大了,那种感觉真是越大越觉得孤单,现在只想随便找个能过日子的人就嫁了,真的过够了一个人的生活,可是家里对我的幸福问题还是很关心的,所以现在还是迟迟找不到一个贴心的适合自己的男人陪自己走完一辈子!~ 我们都会幸福,都会找到更好的,相信下一站幸福吧!~也许真的缘分还没有到了!~
作者: whp22    时间: 2010-4-16 07:44:10

单身的寂寞,不单身的空虚。没孩子的自由,有孩子的 充实。
作者: SNOWNOWHERE    时间: 2010-4-16 08:30:54

其实谁离开谁都可以生活,只是活法不同了,5年的恋爱,不可能说忘记就忘记,无法继续携手始终遗憾,给自己时间吧,回到当初的单身时代,然后沉淀一下心灵,至少5年让你成熟很多!
朋友一定要有,不一定要天天聚,但一定要有个知心的人可以让你心无设防的倾诉!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6 11:52:10

本帖最后由 威震海 于 2010-4-16 11:53 编辑
说得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砑锥际敲挥杏玫模愕囊谕蛴荡髡咴缫丫涯闳铣隼戳耍阋欢ň褪谴抵械淖钋縄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chen.yabin 发表于 2010-4-15 16:20


打滚这么多年?曰人无数?。。。。。。高级战友?难道用的小号???
作者: 小彤子    时间: 2010-4-16 11:58:18

其实能攒在一起过小日子的生活是最美好的~
天天心动的爱情太不靠谱..................
作者: chen.yabin    时间: 2010-4-16 12:08:28

48# 威震海

不要太在意了,我以为那段话你们看了就知道是抄的,所以没注明,我错了。。。
作者: 威震海    时间: 2010-4-16 12:23:28

48# 威震海  

不要太在意了,我以为那段话你们看了就知道是抄的,所以没注明,我错了。。。
chen.yabin 发表于 2010-4-16 12:08


没 没在意 只是纳闷 我也应该注明的 我也错了。。。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0-4-16 12:44:16

Lif is tough.
作者: tim4j    时间: 2010-4-16 13:25:12

love is rough
作者: chen.yabin    时间: 2010-4-16 15:16:13

以后就用这个回帖了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分的;  
3.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条例、文件、规定、协议、管理办法、解释说明等,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如未删除,一切责任由管理员承担;  
5. 因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引渡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国际 法、著作权法、吸星大法、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联系楼主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8.本人其懒,以上的话也是抄下来的
作者: 蜕变    时间: 2010-4-16 16:17:26

其实能攒在一起过小日子的生活是最美好的~
天天心动的爱情太不靠谱..................
小彤子 发表于 2010-4-16 11:58

精辟。。。说出这大半年来我所领悟到的。。。顶~
作者: SNOWNOWHERE    时间: 2010-4-16 16:41:17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 ...
chen.yabin 发表于 2010-4-15 16:20





.................................................................................................................. ......................................................
作者: 圣光千寻    时间: 2010-4-16 21:36:04

我以为真正爱过才知道什么是寂寞
作者: KING-OF-HIGH佬    时间: 2010-4-17 01:13:28

我都沒看懂..不要罵我哦
作者: 戒指    时间: 2010-4-17 01:26:44

我看到了四个字“安妮宝贝” 眼就亮了一下...
我老了...
作者: KING-OF-HIGH佬    时间: 2010-4-17 18:56:33

安妮寶貝?
作者: 云枫    时间: 2010-4-19 12:02:29

打滚这么多年?曰人无数?。。。。。。高级战友?难道用的小号???
威震海 发表于 2010-4-16 11:52
明显就是转帖。
国内某论坛N年前就看过了
作者: 云枫    时间: 2010-4-19 12:03:28

有时甚至做梦都能闻到书香味。只能拿一个小本本,纪录下所有想看的书的名字,幻想着以后回国有了自己的房子,一本一本找到,填一面书墙。

好文笔啊!!!
威震海 发表于 2010-4-15 11:05


好文笔你也不给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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