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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妖水    时间: 2010-3-27 21:06:24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妖水 于 2010-3-30 15:09 编辑

delet, please
作者: NZKIWIBOY    时间: 2010-3-27 21:15:46

既然你出了首付,賠錢也就是賠這一年中對方付的部分,還是要房子好。不過,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LZ自己決定吧。
作者: 妖水    时间: 2010-3-27 21:21:12

本帖最后由 妖水 于 2010-3-27 21:25 编辑

请问楼上。
如果我很想要这个房子,愿意赔他钱, 他不肯,可以跟他打官司吗?可是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
我 今天看了LAW ONLINE DATABASE .好像只能保护首付,没有权利让他走啊
作者: winnie_211    时间: 2010-3-27 21:52:35

我觉得要房子好 但前提是他愿意搬走 并且只拿他付的那一部分

否则就最好把房子卖了 这样分得比较清楚

纯属个人意见
作者: 布莱恩    时间: 2010-3-27 21:58:33

这个问题还是咨询下律师比较好    还是小心点好   因为你也不知道你男人打的什么算盘
作者: skybear    时间: 2010-3-27 22:07:22

你陪了 人家 这么久  还管 你要钱 呀
作者: 狂风暴雨    时间: 2010-3-27 22:37:12

处理不好的话应该是连首付都保护不了啊得算是你们的共同财产.除非你们买房时有合法的协议证明他没有出首付.你还是小心点,你男朋友跟你说首付分不到,保不准他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
作者: 狂风暴雨    时间: 2010-3-27 22:39:53

而且这种联名买房的挺麻烦的,私下协议不好的话,一房不同意拍卖,就无法拍卖.
作者: qetu    时间: 2010-3-27 22:42:02

应该是如果买房子以前没有财产公证, 不管谁付的首付,都要两个人分.
作者: C小套套D    时间: 2010-3-27 22:43:03

怎么搞的好像这么凄惨.=。=
LZ会幸福的.哈哈.支持你.让那个男的滚蛋.用各种武力威胁他就好
作者: tv1    时间: 2010-3-27 23:27:47

惨了, 鸡飞蛋打
作者: JJ_ONLY    时间: 2010-3-27 23:35:39

怎么这么说话,什么叫鸡飞蛋打,=。 =
作者: Luanna    时间: 2010-3-27 23:57:59

还是求助法律吧,毕竟对女方有利些。
作者: yzphb    时间: 2010-3-28 00:05:12

哎都什么事情。冷静的聊聊毕竟有段感情。
作者: 大Jack    时间: 2010-3-28 01:00:58

你陪了 人家 这么久  还管 你要钱 呀
skybear 发表于 2010-3-27 22:07



这话说的。。。有种想抽你的冲动。。。
作者: 大Jack    时间: 2010-3-28 01:06:34

看到这贴~~让我更坚定了这个信念。。。- ---   先结婚!再买房!。。。
作者: 闲人莫入    时间: 2010-3-28 03:00:28

建议你给他钱,而不要卖房子。

房子是增值产业。。。你现在卖房子,等于你的增长率立刻终止了。
作者: 可爱笨猪    时间: 2010-3-28 15:11:01

增值是相对而言的,搞不好七八年都不增值.还是卖了比较稳妥.
作者: hitye    时间: 2010-3-28 15:46:46

好好谈谈吧。。
作者: k-one    时间: 2010-3-28 17:19:28

我朋友之前就像你们这样 其实双方同意的话 就直接上市卖了就行 或者另外一方出钱买断也行

但听LZ这么说男方不同意 而且首付本来就是LZ出的多的话 很明显男方另有所图 要咨询律师作好长期作战准备
作者: 新鮮人    时间: 2010-3-28 17:45:57

咨询一下律师,从法律渠道上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作者: yangki    时间: 2010-3-28 18:12:43

找律师是必定, 而且要小心找个可靠的
作者: 大S    时间: 2010-3-28 18:16:23

可千万别在这找答案
不说什么了

作者: sblawyer    时间: 2010-3-28 19:05:05

千万别在这找答案0 X, D' S- V+ m$ d+ ]
作者: 日藕色    时间: 2010-3-28 19:07:30

看你们谁的收入高,在一起同居多久, 2年以上,收入低的可以问收入高的要钱作为赔偿
还是卖掉吧
作者: qingyang    时间: 2010-3-29 01:53:33

挺同情LZ的,坚强一点。一般买房首付都是男人出的多一点或者男女各出一半,你却出了大头,还真不如当初你出所有首付,房产证写你的名字,自己付贷款。如果你想留着房子给他钱的话就做个评估报告,当然如果能私下把钱分清楚那是更好了。要做评估报告的话就PM我吧。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0-3-29 04:18:27

26# qingyang
也不见得男的就非得多出
作者: yangki    时间: 2010-3-29 10:40:28

挺同情LZ的,坚强一点。一般买房首付都是男人出的多一点或者男女各出一半,你却出了大头,还真不如当初你出所有首付,房产证写你的名字,自己付贷款。如果你想留着房子给他钱的话就做个评估报告,当然如果能私下把钱 ...
qingyang 发表于 2010-3-29 01:53
就算房产证只有lz一个人的名字, 同居伴侶也可以要求分一半。
作者: NormalLife    时间: 2010-3-29 13:03:07

我觉得要房子好 但前提是他愿意搬走 并且只拿他付的那一部分

否则就最好把房子卖了 这样分得比较清楚

纯属个人意见
winnie_211 发表于 2010-3-27 21:52


agree
作者: NormalLife    时间: 2010-3-29 13:03:51

就算房产证只有lz一个人的名字, 同居伴侶也可以要求分一半。
yangki 发表于 2010-3-29 10:40


more tan 3 year
作者: 小熊大壮    时间: 2010-3-29 13:17:35

房产是个很麻烦的问题,如果买房前没有做房产公证的话,那很可能都是SHARE了。。希望LZ好运吧
作者: seafood    时间: 2010-3-29 13:40:50

LZ should seek for legal advice
good luck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0-3-29 13:48:10

有问题的话可以和我们联系,看是否可以帮到你。
作者: yangki    时间: 2010-3-29 13:51:38

more tan 3 year
NormalLife 发表于 2010-3-29 13:03
不一定的, 可以去问问律师
作者: looking4bargain    时间: 2010-3-29 18:52:12

分清楚比较好,你也不想和他再有什么瓜葛吧,一定好找律师,一切要合法。
作者: qingyang    时间: 2010-3-29 19:02:46

more tan 3 year
NormalLife 发表于 2010-3-29 13:03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感觉还是拿自己该拿的,谁都不要太过分的好,哎,房子啊,没有的时候想要,有了又是一大堆事情,让人欢喜让人忧.
作者: qingyang    时间: 2010-3-29 19:06:24

26# qingyang
也不见得男的就非得多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3-29 04:18


我有说也有男女一人一半啊,女人愿意多出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我有足够资金的话,我会选择自己承担所有的deposit,产权证上写我自己的名字. 不想去贪别人什么便宜,做到经济和精神上都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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