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j# p. O) _9 g6 Q8 |( J6 P3 w既然动物园内的动物,在经营者看来只是赚钱的工具,那么,在市场风险中,一旦动物园遭遇资金上的困难,没有人会想起动物们的温饱和死活。这一点,除了刚刚发生的沈阳野生动物园饿死老虎事件,早在2004年,类似的事件也曾经发生过。0 b ]) A: }6 L' {* \& z
5 f' J. o H# ]3 F; i& J- u7 ~2004年,湖北省仙桃市太子湖野生动物园里,包括狮子在内的100多只动物相继死亡,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动物,也有省级保护动物。虽然死亡名单中未见老虎,但当时媒体采访到的饲养员说,动物园内老虎唯一的食物,只有鸡架。与沈阳事件一样,太子湖野生动物园经营亏损,在几名投资人的利益纷争中,最先牺牲的是动物。9 ?- o, v4 t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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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不是工厂的机器设备,工厂倒闭了,把机器闲置在那里,或者转手卖给别人都可以,现在动物园倒闭了,就干脆让动物饿死,怎么可以这样?”莽萍质疑的是,既然历史上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动物园通过审批、获得相关运营证书的时候,为什么主管单位没有严格要求经营者的后备资金保证?为什么动物饿死在动物园内,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却毫无责任可言?# n6 [+ a4 X'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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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动物园里的老虎?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却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利益纠葛。 # n8 u9 o1 Q. n* \4 Y3 m7 i3 Y 0 v8 w% \( b1 R1 f8 ?& s2 _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没有区分自然界中的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也就是说,圈养的野生动物,应该同自然环境中的野生动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1989年实施至今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是立法的要义之一,这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本身就存在矛盾之处。 / m/ `* B/ A) y3 n& m n ! y9 r" A9 K: l/ b! F4 m这部法律明确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法文中说明,国务院林业行政部门,主管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工作。 , {! i) g; m" a t# \6 @8 i4 n/ W0 {. l( Q
但是,林业部门具体怎样管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特别是像老虎这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却没有明确的解释。而类似沈阳野生动物园老虎死亡这样的事件中,动物园经营者和林业部门应该为老虎的死亡负怎样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 " M X3 Y# I" M; x: {" b; l2 i' W7 ~6 c5 V( n
所以,对于老虎的养殖者来说,养老虎几乎是一种“零风险”的生意:在老虎活着的时候,可以用它来展示、表演杂技;资金紧张的时候可以让老虎饿着;等老虎死亡后,还有更多的利益等着他。在整个养殖的过程中,没有人对老虎的生存条件提出要求,在老虎死亡后,也没有人追究老虎的死因,经营者不用担心任何法律的惩戒。 y1 C4 h7 i; z3 {' D# n. e- Z) ^3 N) |9 u
在主管部门和法律无力的情况下,民间人士只好把希望寄托于行业自律。2004年底,《中国野生动物园调查报告》向媒体发布以后,2005年3月,国家林业局“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中国野生动物园协会”,在昆明召开了有20多家野生动物园与会的 “全国野生动物园保障动物福利专题会议”。会上,通过了“全国野生动物园保障动物福利承诺书”,其中承诺:让野生动物,不受饥饿和伤害、生活舒适;无恐惧和悲伤感;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等是野生动物园行业追求的中级目标。! s/ r, R+ S3 Z# G8 r/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