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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q2a    时间: 2009-10-19 22:48:31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1q2a 于 2010-1-17 23: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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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annahan    时间: 2009-10-19 22:56:39

本帖最后由 suannahan 于 2009-10-20 22: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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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10-19 23:10:04

尽量收集多一点证据,像婚礼的 Video, 结婚照等等。至少同居一年后才能申请 PR , 虽然你是公民了,但是你丈夫也只能先申请 PR, 然后5年后再申请入籍。不能一步到位,直接申请 公民的。
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10-19 23:31:18

其他证据也可以,像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有共同房产就最好了,因为越有说服力的证据越好。总之一句话,能让移民局相信你就好了。 如果证据不是很有说服力,或者不容易核实,就算最后批下来了,可能也会拖得比较久。毕竟在国内调查起来还是要比在新西兰费劲点的。现在还要5年才能申请公民。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0 00:01:23

建议在纽西兰结婚,这样方便移民局调查
作者: linfeng    时间: 2009-10-20 00:46:15

我觉得LSD说的很有道理,但是要回国呆一起也是有满多证据的,所以不需要太担心。

BTW,荒岛余生似乎知识很强大,支持你也去竞争版主。。。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09-10-20 10:01:25

楼主不必担心,有结婚证也行,不一定非要举办婚礼的……
最重要的是你们的关系,不是结婚与否,所以只有有足够的资料证明你们的关系,就完全没有问题
至于一年后回纽,你可以先给你丈夫办一个旅游或者工作签证
到了纽西兰以后再给你丈夫申请PR就可以了
作者: sun    时间: 2009-10-20 10:43:09

可以回来的时候帮你老公办理工作签证,过来住了2年在申请PR。新西兰2年的同居证据比国内的令人信服。
作者: snowhite    时间: 2009-10-20 11:30:57

来的时候可以先半旅游签证,之后转配偶工签,等材料准备齐了(需要提供同居一年以上证据)再递交PR申请。PR批下来需要等5年才能申请公民。
作者: snowhite    时间: 2009-10-20 11:31:04

来的时候可以先半旅游签证,之后转配偶工签,等材料准备齐了(需要提供同居一年以上证据)再递交PR申请。PR批下来需要等5年才能申请公民。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09-10-20 11:59:40

我很感动。谢谢大家都这么热心。

请问sammy1112和sun同志,这个工签该怎么处理呢?不好意思,我对移民这些事情完全都没有什么头绪。
1q2a 发表于 2009-10-20 11:16


不用谢,所有的表格去NZ IMMIGRATION下载就可以了
如果你们同居时间没有达到12个月
你可以给你丈夫要么申请旅游签 要么申请工签
一般在同居时间比较短的情况下
移民局只会批普通旅游签证
那等你们回到NZ以后 你再给你丈夫申请工签和PR
如果比较幸运 真的给了你工签 那你们回到NZ以后 等有了12个月的同居证明 就直接申请PR
放心吧楼主 情况真实 材料充足 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啦!
作者: sun    时间: 2009-10-20 12:02:39

区长白雪正解。。。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0 21:37:32

本帖最后由 荒岛余生 于 2009-10-20 21:49 编辑

8# linfeng
曾经好像有版主邀请我做版主来着,太忙了,没空啊,没事灌灌水,挺好啊。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0 21:49:38

楼主啊,你现在怕麻烦,以后有的麻烦。你在国内结婚,首先真实性受质疑,其次稳定性受质疑。另外,你在国内同居记录的真实性的可信性受质疑。你在国内结婚以后同居谁来证明?国内的街道办事处给你开的盖章证明可能都比不过你住在NZ,你的邻居kiwi老太太给你写在便签纸上的一段证明文字,说她看到你和老公住在一起,天天散步。对于移民官更可信。
看你这边长大,应该英文没有问题,应该上过学吧,上学考试前要复习吗?要温书吗?要临时抱佛脚吗?
那么结婚,将来在哪里生活,是一辈子的事情,我建议你去移民局的网站,把里面所有的相关文件都看一遍,如果找不到,问google吧。移民局的移民官就像出考题的老师,移民局的网站有标准教材和考试复习提纲,你看一遍,就知道他们要看什么东西,你需要提供什么东西了。如果你去考试,每道题都知道答案,都给出正确答案,能不得A吗?如果去考试,书都没摸过,就只能请人(中介)代考了,还要保佑请了个高手,要不然请人代考也fail的,才叫做冤啊。
如果你英文没问题,移民局那点东西,也就是不到一周应该能全部看完,然后你可以回来当斑竹了。
作者: suannahan    时间: 2009-10-20 22:21:46

本帖最后由 suannahan 于 2009-10-20 22:09 编辑
楼主啊,你现在怕麻烦,以后有的麻烦。你在国内结婚,首先真实性受质疑,其次稳定性受质疑。另外,你在国内同居记录的真实性的可信性受质疑。你在国内结婚以后同居谁来证明?国内的街道办事处给你开的盖章证明可能都 ...
荒岛余生 发表于 2009-10-2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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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0 23:31:58

7# 荒岛余生

这个我也知道。但是让他先来新西兰我觉得是很麻烦的事情。
1q2a 发表于 2009-10-20 03:08


俺理解不对?我看你说怕麻烦了。还是建议你先温书做功课吧。
基本建议路线图:
未婚夫访问签证来纽,纽西兰结婚,纽西兰蜜月(保证了婚姻的真实性),然后如果你想回国住,就回去住半年,中间注意没事在不同景点和不同朋友,不同亲友拍到此一游照,亲戚尤为重要,双方家庭的认可对洋人来说很重要。然后再来纽住半年,同法炮制。等到1年(不记得新政策怎么算的了,自己研究一下了),然后递交PR申请。这时候移民官就要考研你的婚姻稳定性了,真实性不成问题了,因为纽西兰结婚的,双方家长,亲朋好友的N张照片,N多两边的亲友证明,再说是假的,移民官也不是脑子有水。至于考虑稳定性,那就是一句中国老话“日久见人心”,他们就慢慢拖你,如果没把你拖离婚,就批准你,如果散伙了,那就说明你的婚姻基础部扎实。
不过纽西兰结婚一个和国内不同点,离婚需要先分居两年。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1 12:05:04

呵呵,不知道LZ是什么样的小女生,没结婚就这么体贴了。所以就多说两句吧。
移民,长期在哪里生活是个重大的人生决定,如果他想拿NZ的护照,那么他在纽西兰生活5年以上,是跑不掉的。如果他不愿意,那么NZ护照不要也罢。如果他只想PR,那么在NZ生活两年,也基本上是跑不掉的。对朋友忠诚也和自己在哪里生活没啥太大关系,君子之交淡如水嘛。你倒挺考虑他不适应NZ,没考虑过你回去是不是适应?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谈公平没什么意义的。
另外,你中文退化了啊,我所谓的让你读书温功课,是让你读移民局的书,问移民法的功课,这个和上学没啥关系。不过你为了他连学也停了,牺牲真大啊。
回到你的问题,我也是和你比较是否麻烦的问题,个人认为,如果你老公将来要申请这边无论是PR还是公民,那么国内结婚,没有这边生活过,遇到的难度和麻烦会比在NZ结婚更麻烦。另外一个,你知道外国人在中国领结婚证有多麻烦吗?因为你没有户口,连开未婚介绍信的地方也没有,所以你需要NZ内政部的未婚证明,NZ外交部认证以后,中国驻纽领馆再认证以后,国内才承认你未婚,然后才能领证。因为不是结婚专家,目前知道未婚证明肯定要的,别的证明不知道是否需要,以前还要婚前体检等等,现在好像不要了。让你老公先去民政局问清楚国内和外国人结婚需要什么文件,需要什么部门出具,你再评估是申请一个签证让他过来结婚容易,还是在国内结婚容易。当然,如果这边结婚,你也最好先去内政部问问,他需要什么证明不,以前是不要,人到了就OK的。
学习使人进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去内政部溜达一下吧。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09-10-21 15:32:47

呵呵,不知道LZ是什么样的小女生,没结婚就这么体贴了。所以就多说两句吧。
移民,长期在哪里生活是个重大的人生决定,如果他想拿NZ的护照,那么他在纽西兰生活5年以上,是跑不掉的。如果他不愿意,那么NZ护照不要也 ...
荒岛余生 发表于 2009-10-2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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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只是不懂,过来问了问问题罢了,我们懂的,帮忙回答一下她的问题就好了嘛!
作者: menlinda    时间: 2009-10-21 15:57:56

荒岛余生的建议很对的。楼主最好让他过来在结婚。国内的签证官很容易怀疑他是不是商婚之类的。身边就有一个朋友就是,认识了一个国内的,回去结婚, 回来要申请老婆探亲3个月,还是被移民局怀疑来怀疑去,现在还没有解决。来了这边,住在一起之类的银行信,父母支持信的,会比较可信。
荒岛余生真的好专业!
作者: yangki    时间: 2009-10-21 17:04:44

lz 最好是办个未婚探访签证, visa for the purpose of a 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
作者: 1q2a    时间: 2009-10-21 18:38:45

30# yangki


我看过那个东西。但这个不是一个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我跟他是自由恋爱的,不是指腹为婚。这个visa for the purpose of a 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还要证明我们是有这个文化传统来着。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1 22:30:49

楼上的不要误导了,那个签证不适合楼主的。这个是包办婚姻用的签证,是arranged marriage,我想楼主是自由恋爱的吧?也许别人介绍的,但绝对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吧。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楼主,课本来了:
http://www.immigration.govt.nz/N ... /TemporaryEntry.pdf
去下载来读吧。移民局网站上信息量很大,但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本质就是“Immigration New Zealand Operations Manual”,这个才是葵花宝典,是移民官也要遵守的manual,你拿这个manual是可以去质疑移民官的。你目前要读的部分是:Temporary Entry。
好多年没读过了,不过还算手熟,很快找到你要看的部分:39-3,WF3,People entering New Zealand for the purpose of marriage。你老公是直接可以申请工作签证入境的,以结婚为理由就可以。这个签证很少有人用过,但是我知道没问题的,如果签证官不给,你就K他们。当然,申请过程中,还是有点小技巧的。努力的鸟儿有虫吃,你先看完这部分,我再告诉你保证申请成功的诀窍。让签证官很难拒签,并且还要两周内就要给你签证的诀窍。当然,葵花宝典不是谁都能练得,欲练神功,必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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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angki    时间: 2009-10-22 07:56:53

30# yangki


我看过那个东西。但这个不是一个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我跟他是自由恋爱的,不是指腹为婚。这个visa for the purpose of a 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还要证明我们是有这个文化传统来 ...
1q2a 发表于 2009-10-21 18:38
Culturally-arranged marriageYour visa will allow you to stay for three months, during which time you must be married. Your intended partner must be in New Zealand for the time you are here and must complete a Form for supporting partnership-based temporary entry applications (INZ 1146) PDF, and your intended partner must meet the character requirement for partners supporting ‘partnership-based temporary entry applications’.  There must be no legal obstacle to the marriage and you need to prove that it follows an accepted cultural tradition.
沒说是指腹为婚什么的, 只要有一个传统仪式的婚礼就行. 不知我理解是否对.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2 14:53:50

谢谢荒岛同志。

The policy contained in WF3 ceased to be effective from 29 September 2003. 您说的部分已经没有了。

嗯,自由恋爱,奇特的爱情故事。呵呵。

有人建议说就让他先出国,拿下别的国家旅游签 ...
1q2a 发表于 2009-10-22 01:30


唉,好久不练了,神功也荒废了。移民局手册变了,没仔细看,这个类别取消了。看样子你也只能走yangki的路熟了,他功夫比较熟。
两个玩法,你反正要回国,但是不要成亲,先同居了,过半年你老公不就符合:V3.15 Partners of New Zealand citizens or residents的要求了,然后申请来纽结婚。另外一个就是V3.35 Entry to New Zealand for the purpose of 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省略cultural部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就是来结婚的,移民官不批就K他呗。看你也看了书,告诉你申请这个的窍门。
你回国前,先去内政部预约结婚,内政部应该可以提前几个月预约的,让内政部给你出个证明,说几月几号,你要和谁结婚。然后你把这个证明附在V3.35的申请里面。如果移民局不批,你就去移民局和内政部同时投诉,内政部会帮你K移民局的,海外移民局办公室,玩不过奥克兰内政部的。他们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让你们来纽成亲的。当然,你老公来了,要按时成亲,要不到期就要离境的。当然,成亲以后可以改工签一直混下去,并不需要工作的。如果移民局问你为啥不在中国成亲,你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他们,我是NZ公民,我们将来也要长期生活在纽,当然我要在纽成亲,这是我的权利。他们都无法以你老公有移民倾向拒签,因为他就是来移民的。
当然,把那个网页上所有的手册都看一遍吧,看完你也就差不多有东方不败的一半功力了。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09-10-23 10:10:07

我的个神啊!有这么复杂吗?
我自己就是回国结的婚,虽然我们交往时间长,但是因为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所以递交旅游签证的时候同居时间只算了订婚后的那一两个月
根本就没有说国内的同居证明不够信服这一说法
当然,如果有同住址的信件和联名帐号当然更有说服力一些

我老公的旅游签证还是国内过年的时候递交的,三个星期就下来了,批了半年
老公过来后,再同居了几个月后,就申请了工签,也是三个星期就下来了,批了一年

楼主不是说要回国结婚吗?还要在国内待一年吗?
那不就更好办了,你们同居半年后,直接去申请个工签
移民局如果对你们的关系不信服,至少也会给个旅游签
如果信服,那就直接给你工签了,不是吗?

来到NZ之后,再申请移民,很简单的一件事,不必想得那么复杂。
作者: 荒岛余生    时间: 2009-10-23 12:58:12

做最复杂和最坏的打算,如果遇到变态移民官,他看你练过护体神功,就不太敢折磨你。当然,可能你的神功也没用上,不过不打没准备的仗嘛。本来这个就是个简单的事情,但是移民局要把他复杂化,你也没啥办法。

另外,估计楼主是internet love,够猛!不过也没啥,我还以前有kiwi同事,就这么网聊认识个台湾女孩,然后就过来同居幸福生活了,不过不知道后事如何。
没见过是个问题,移民官虽然不能质疑你的真实性,可以质疑你的稳定性。不过我也质疑啊,这年头没见过,第一次见面就结婚,连相亲都免了。不知道是世界变化太快,还是我太慢。看样子抱着葵花宝典不灵了,现在流行的是超级赛亚人了,还是赛亚人也太老了。不知道移民官练得哪本功,要他们相信你,你总要做足功课。
还有一个小细节,估计你们通信无数(聊天记录,email),全部打印出来(当然,过滤掉R18部分,R16部分可以选留,或此处略去500字),估计有个上千页,一并提交作为交往证据。移民官会被你吓坏的,看了这个材料和决心,他会觉得和你过招犯不上。他最后会直接把这些东东存档,因为很简单,他们也需要something to cover their ass,你的材料越多越全,越容易让他做出决定,因为他的决定也是有人revie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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