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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永久回头签 [打印本页]

作者: 春暖花开    时间: 2009-9-24 15:23:23     标题: 关于永久回头签

我和我男朋友办PR的时候, 我是主申请。
但是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们分开住了, 但是还没正式分手(舍不得以前的感情,但是2人之间的问题也是解决不了), 但是分手应该只是时间问题吧。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办永久回头签的时候需要分开办吗? 还是可以一张表格递交?

另外:办永久回头签的时候移民官又不会知道2个人有没有分手, 为什么不即使分手了也一起办?
谢谢解答。
作者: Manson    时间: 2009-9-24 19:36:41

分手的话可以到JP那里公证一下分手信,然后持信各自申请IRRV.
如果你们不想分开申请,也可以一起申请,你们不说移民官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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