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ened 于 2009-8-25 17:50 发表
您好我以拿永久回頭簽,6年, 過去在國內工作,沒辦結婚,有ㄧ個女兒8個月.跟媽媽姓,如希望全家回紐,該如何?是否需要DNA證名,是先辦小孩還是母親?
原帖由 timeover 于 2009-8-25 21:17 发表
请问我也是这种情况,但我和我是主申请人,他给我加的分移民的,我现在在坐移民监,他回国了,我们近期分开了,我不想帮他拿永久回头了,应该怎莫办?如果通知移民局要怎莫通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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