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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取消欺骗来的PR? [打印本页]

作者: CrazyBird    时间: 2009-7-17 14:05:01     标题: 如何取消欺骗来的PR?

年初我帮我的女友申请的PR,上周批下来的。结果昨天告诉我要和我分手,说她有自己喜欢的人。。。。。我当时都崩溃了。。跟我在一起接近1年半多原来都是欺骗和隐瞒?。。都是PR惹的祸,我想问下,能不能把她的PR取消掉。。这样的女人实在是太。。
作者: luanluan    时间: 2009-7-17 14:09:01

   同情下楼主~~

可以给移民局电话 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 ~~~~~~
但好像不能取消吧~~~ 个人意见

[ 本帖最后由 luanluan 于 2009-7-17 13:11 编辑 ]
作者: Manson    时间: 2009-7-17 14:22:04

你可以咨询一下移民局.
作者: GM168    时间: 2009-7-17 14:22:56

由她去吧。。。。。。。。。。。。。
作者: HORIZON    时间: 2009-7-17 14:27:11

2年?? 还是几年?? 不可以离婚!
作者: robin_hood    时间: 2009-7-17 14:33:08

哈哈,no problem,给移民局一个电话,让她彻底歇菜!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4:33:49

如果當初申請PR的時候沒有使用假材料或者隱瞞信息,那麽基本上不可以撤銷她的PR。
作者: vozlin    时间: 2009-7-17 14:34:12


应该可以到移民局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4:40:57

如果只是道德問題,移民局也無濟於事。
作者: 煎熬并快乐    时间: 2009-7-17 14:42:58

以前有人因为这种情况被取消了.
作者: 夜.冥狼    时间: 2009-7-17 14:45:31

吉社思   阔莱斯特 ~~~
作者: Manson    时间: 2009-7-17 14:47:05

这个人的心计如此之重,LZ你和她相处了1年半,难道都发现不了吗?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4:54:21

盡管如此,依然強烈建議樓主去移民局嘗試一下。可以打電話去Call Centre把你的遭遇告訴他們,看看有什麽辦法。有時候CC的人還是很熱心的。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4:56:08

原帖由 夜.冥狼 于 2009-7-17 13:45 发表
吉社思   阔莱斯特 ~~~

Jesus Christ~~~
作者: liuya793    时间: 2009-7-17 15:13:58

强烈谴责,没有道德的人.LZ 强烈支持你去移民局汇报这个情况,说不定能把她的PR给取消了. 对于这样的人,不能手软.
作者: TRYTRYTRY    时间: 2009-7-17 15:21:48

o  这个其实也不难得
因为PR 不是移民的最后一步阿
她最起码要拿永久回头或国籍的
你绝对可以去移民局举报的
她以后不管是申请自己还是父母都不会太顺利的 。。。
作者: tensionJimmy    时间: 2009-7-17 15:42:33

哇。。。目的性很强的女人啊。。。不喜欢。。。
唉。。。。LZ你可以跟CC说,你被她欺骗了。。。所以之前提供的资料都是假的。。。
作者: xli422    时间: 2009-7-17 15:47:12

Poor guy
Good luck

作者: supertt    时间: 2009-7-17 15:49:19

挺同情楼主的,这样的女人太势力了, 不过也奇怪,如果他装出来的,你应该多少能发现一些不对头的情况吧。比如偷偷发短信后删除,打电话避开你。这样的女人臭了~~~~~~~~~~~~~~~~~~~~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5:51:41

樓主太憨厚了……同情!
作者: 學會īě遺忘    时间: 2009-7-17 16:38:17

好像可以,之前我房东就遇到这样的女人骗身份的,大家都让我房东去跟移民局说,然后马上就可以取消的,但是我房东事真心喜欢那女的,就没去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6:40:19

原帖由 學會īě遺忘 于 2009-7-17 15:38 发表
好像可以,之前我房东就遇到这样的女人骗身份的,大家都让我房东去跟移民局说,然后马上就可以取消的,但是我房东事真心喜欢那女的,就没去

自己甘願被騙就沒有辦法了。
作者: Scofield    时间: 2009-7-17 16:42:44

如果此id不是郭女侠的小号的话,对lz的遭遇深表同情
作者: 钱塘居士    时间: 2009-7-17 16:53:53

很同情LZ, 我现在找女朋友也有这个麻烦。估计迟早被老妈抓回去相亲。哎, 没工作拿PR前,觉得自己没这个经济能力,不想找,现在工作了,PR也拿到了,确担心被骗。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6:56:06

原帖由 Scofield 于 2009-7-17 15:42 发表
如果此id不是郭女侠的小号的话,对lz的遭遇深表同情

郭女俠已經被請大牢了,起碼要一年後才能假釋。聽説主理法官正考慮把刑期加到一萬年。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7 16:56:56

原帖由 钱塘居士 于 2009-7-17 15:53 发表
很同情LZ, 我现在找女朋友也有这个麻烦。估计迟早被老妈抓回去相亲。哎, 没工作拿PR前,觉得自己没这个经济能力,不想找,现在工作了,PR也拿到了,确担心被骗。

找個條件比你好的就不用擔心這些了。
作者: miaomiao    时间: 2009-7-17 17:03:27

你去移民局举报他,她得信誉就不好了,以后在新西兰干什么都不会顺的,新西兰人很重视信誉,而且她以后去别的国家都有困难,自找的
作者: 安比雅希    时间: 2009-7-17 17:30:20

同情LZ~~~~~~~~~~~~~~~~~~~~~~
作者: doreme    时间: 2009-7-17 17:43:56

ai........................o my god...................
作者: 沙其玛多多    时间: 2009-7-17 18:36:54

同情一下,支持LZ还是去移民局举报.不然你5年内都不可以担保任何配偶了.
对于这样的人是千万不可以手软和同情的.
作者: $BMW$    时间: 2009-7-17 18:41:13

既然她是欺骗你 也就是说你们的关系不是真实的 而在这段不真实的关系下 你是一个受害者 你帮她申请PR时提供的材料也就不是真实的 至于你想怎么样 自己考虑做决定吧
作者: suannahan    时间: 2009-7-17 18:48:04

我觉得就算不可以取消她的PR,起码都可以去和移民局说1下~~
作者: luluvanci    时间: 2009-7-17 19:22:11

如果LZ不怕花钱的话, 找个当地的律师他们会帮你准备申诉才材料的。 我朋友就把这种贱人打回原型的, 而且她以后再想找人帮她申请就难了。
作者: zhihuanxi    时间: 2009-7-17 19:29: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美梦成真    时间: 2009-7-17 19:39:49

这位小伙子,
你也别难过,你也没任何损失。
我看就 以德报怨 算了。
其实,也没啥大不了,
PR不是你发的,而是政府发的,
好歹,人家女孩子也陪你睡了1年呀。

[ 本帖最后由 美梦成真 于 2009-7-17 18:41 编辑 ]
作者: romaren    时间: 2009-7-17 19:42:48

原帖由 美梦成真 于 2009-7-17 18:39 发表
这位小伙子,
你也别难过,你也没任何损失。
我看就 以德报怨 算了。
其实,也没啥大不了,
PR不是你发的,而是政府发的,
好歹,人家女孩子也陪你睡了1年呀。


感情的损失是什么都无法赔偿的

陪睡算什么????两个人在一起,上床是应该的,是无条件的。

但是付出的感情就无价了,
作者: 兔基斯    时间: 2009-7-17 21:05:00

同意LS的,男的一辈子只能担保两个好像。。。。
作者: up2me    时间: 2009-7-17 21:35:07

什么叫两个人在一起上床是应该的?LZ找女人就是这个目的吗?
还是LZ觉得给女方提供了PR女方就应该陪其上床?
大家都一味的听信LZ的话,说不定LZ压根就不是个好男友,或说不是一个终身伴侣的好选择,不然女方又何须和LZ分手,很多事情要从双方面看,也许女方一开始是想和你好下去,可是中间却发现你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当然坚持拿到PR也许只是她不想自己这1年来的感情化为乌有,至少拿到了PR,也算是对自己有个交待。
你一味的说对方骗了你的感情,那如果没有PR这回事,是不是就不是骗你的感情了,只是大家不合适普普通通的而分手了。
我发现很多男的都拿自己是PR来压制女生,有PR了不起啊,就可以控制别人了啊!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我觉得这个男的发这样一个帖子也是很差劲的,有本事把人家女的追回来啊,何必在这边想着如何报复对方!
在我看来这个帖子是LZ接受不了别人和他分手的自私表现。
作者: chenxi    时间: 2009-7-17 21:40:58

这里女的陪男人睡一年, 也值几万甚至更多纽币了, 大家平衡了, 有什么好闹的. 就象妓女和嫖客, 当时大家都愿意, 没问题, 帐也结了, 后来女的不肯再和男的发生关系了, 你也只能想开点算了., 要不就跟薛大师学, 也来个灭了她, 出口恶气.  哈哈,  其他人都不会管啊, 也管不了啊.
作者: 橘子馨晴    时间: 2009-7-17 21:41:12     标题: 回复 17# tensionJimmy 的帖子

说提供假材料对LZ不太好吧。
作者: 有你的天堂    时间: 2009-7-17 21:48: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沙其玛多多    时间: 2009-7-17 22:16:49

难道LZ一开始就没发现吗?还是你们半路感情出了什么问题,要是她以为了办PR跟你在一起,那现在就是她不道德,LZ应该去移民局.要是LZ自己有什么问题或以给人家办理PR压制别人的话,那她这样也是有原因的了.
希望LZ自我斟酌好,我们看帖子也只是单方面的看问题,真实情况LZ更了解.
作者: carollee    时间: 2009-7-17 22:21:08

我到认识一个人,她当时带着男朋友申请的。pr下来后,男朋友要和她分手。还去移民局说她女朋友的工作是买来的。后来2个人的身份都被拒签了!

这种人啊!真的是!!

打电话给移民局吧!

不过这个世界上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这都是人们心中自己想的来惩罚坏的一方!

这个世界上,好女人多的是!

试着忘却吧!
作者: flamestar    时间: 2009-7-17 22:24:20

一辈子只能担保两人,中间还要隔5年~~

第一次就这么被人拿走了,可惜了~~
作者: HANL    时间: 2009-7-17 22:38:40

同情lz,我有个朋友和你一样遭遇!据我所知好像是不可以取消,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自己蹲两年的移民监!要不然她连移民监都不用蹲!!!我朋友当时是这样做的!
强烈鄙视这样的女人
作者: Stephy88    时间: 2009-7-17 22:51:15

这样的女人真害了以后想真正申请的人
作者: 没有丑女人    时间: 2009-7-18 00:06:29

一定要试一下
作者: 12点14分    时间: 2009-7-18 00:27:25

一个女的和你一起一年多,没有感情没有喜欢我不相信,要真是没有感情的相处,这个女人太强悍了。LZ不够优秀或者性格不够合适,只是纯粹的分手,偏偏加上PR才显得那么不寻常。得饶人处且饶人,执拗于报复对你也没什么好处吧。你以后还是只能申请一个了的,不会改的。因为就算被欺骗了,你的权利已经用过了的。
作者: 财东    时间: 2009-7-18 01:08:11     标题: 回复 40# chenxi 的帖子

没听说过女人越卖越值钱的。。。。。
长包一个,都不要花这么多钱。


LZ 可以直接去移民局内部调查科,找他们MANAGER 说一下这个情况。95%这个女的,会被取消PR。然后驱逐。 如果需要移民局内部调查科MANAGER 的联系方式,给我发个消息,我写给你
作者: Ratbag    时间: 2009-7-18 01:48:16

发这个帖子的时候lz是怀着报复的心态发的吧
唉!爱的反面就是狠啊
就像翻转猪肚就是。。。
作者: 香烟香气    时间: 2009-7-18 01:54:18

同情LZ ,強烈建議LZ去移民局諮詢看看,怎麼又這樣的人啊。。。。
爲了PR就欺騙感情,鄙視她
作者: 财东    时间: 2009-7-18 01:54:49     标题: 回复 51# Ratbag 的帖子

猪肚里面有朱砂,好东西!
作者: 可可S    时间: 2009-7-18 01:54:56     标题: 回复 39# up2me 的帖子

严重同意。。。这样说才是成熟男人的表现。。
作者: occc    时间: 2009-7-18 02:20:55

原帖由 up2me 于 2009-7-17 20:35 发表
什么叫两个人在一起上床是应该的?LZ找女人就是这个目的吗?
还是LZ觉得给女方提供了PR女方就应该陪其上床?
大家都一味的听信LZ的话,说不定LZ压根就不是个好男友,或说不是一个终身伴侣的好选择,不然女方又何须 ...



这位朋友感觉是女方派来无间道的吧。。。。。


你所说的说不定也太猥亵了,哪有女的一拿到pr就说分手,这分明是蓄谋已久的欺骗

她理由是喜欢上别人了,就算是真的,稍微有点良心的也不会这么去伤害别人。。。

是不是这位朋友也是这样拿到PR的?

支持lz,反正你自己的第一次也没了,这事能搞多大就搞多大

这女的就是两个字,找抽
作者: up2me    时间: 2009-7-18 02:49:01

原帖由 可可S 于 2009-7-18 00:54 发表
严重同意。。。这样说才是成熟男人的表现。。


不好意思,我是女的,我是跟我老公是一起办的PR,不过办PR这件事情上我的作用只是给他多加了20分。
这个号是我们俩一起用的,不过我老公只用来看二手市场、发短消息和登广告来买卖东西。要是有任何留言,那都是我留的。

其实我只是分析事情的另外一面,因为我就见过很多男的靠女友办PR,在一起最少的也有5年以上,长的7、8年,其实他们打心底就没打算和这个女的结婚(有的是女方想结婚,但是男的总找借口拖,有的是私底下告诉我老公的),他们只是想着到最后实在迫不得已了再分手,反正和哪个女的好不是好,和哪个女的同居不都一样,再说现在要找个同居女友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又费时间又费金钱。
大家说如果女的遇到这样的男的该怎么办呢?好了那么多年,自己都快30了,分手舍不得,结婚对方又不愿意,反正男的30多也不算老,但是女的呢?
我只能说LZ如果真的是好男人应该不会落到这个下场!不要把责任全推到女方身上!大家说呢?
作者: kexin0212999979    时间: 2009-7-18 02:49:26


please do not give up
作者: 绝B真理    时间: 2009-7-18 02:50:47

女的也太过了吧,刚拿到就分手。看来楼主这一年被那女人吃的很透啊,多一刻都不等了。
建议去移民局问问,不能取消她的,起码让她有个前科,她今儿骗你,明儿可能就该骗纳税人的钱了。
你也该检讨下自己,一年没看出破绽,这水平,干脆你也把PR 。。。
作者: 蓝天之下    时间: 2009-7-18 02:54:09

一日夫妻百日恩,冤冤相报何时了啊。Lz 还是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楼主就当积德好了,如果此女不善,将来也没有什么好报。
作者: up2me    时间: 2009-7-18 03:02:06

为什么在新西兰,本来普普通通的男女感情就变了质呢?非得加个有什么企图在里边,LZ难道只能找没PR的女的吗?担保不了那LZ以后也找个有身份的不就好了,毕竟好了1年多,做不了情人做朋友,少个情人多个朋友也好啊,再说她也没和别人结婚,你也还是有机会把那个女的追回来啊!
男人要大度要包容,而不是想着如何报复别人,想想我有点理解为什么那女的要和LZ分手了。
作者: 财东    时间: 2009-7-18 03:30:01     标题: 回复 56# up2me 的帖子

男人跟女人同居,就算上床又怎么了?女的就没快感? 难道女的自始至终,如同行尸走肉,任人摆布? 女的跟男的上床就吃亏了?

男人用PR 压制女人,这种说法,也是片面的,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个问题,如同“先有嫖客,还是先有妓女一样”。有多少女性,不是通过同居,才拿到永久居留?不光新西兰,各个国家都是。

  我不否认,有些时候,男人刚开始利用了女人想依靠他取得PR 的想法,跟女人上床,但是,如果女的自己主观意识上没有主动把这个当作是交易的话,可以去报警啊。为什么那么顺从?

如果一个男的跟女的在一起,是为了让女的担保他拿PR,3年足矣

何必花 5年,甚至你说的7年,8年?????

这年头,男人不轻易结婚,不是不想结婚,是害怕结婚。。物质女人,实在太多。

很多女的,觉得自己比公主还值钱,还没结婚,就提这个要求,那个要求

结婚之后,要求更多。

还有个问题,我觉得性质更加恶劣,就是有多少女人,结婚后,善待自己的公婆??

SKY 里有很多贱B ,在“淘气宝宝”板块里,发帖子 指责,甚至漫骂 自己的公婆?
很多女人现在的观点是,找个条件好的男人结婚,然后进一步策划如何分家产。甚至祈祷自己的公婆早点死。

为什么现在的 剩女越来越多???难道也是男的造成的???
作者: miles2go    时间: 2009-7-18 04:02:14

上面的小弟弟被狗咬了
污言秽语那么一长串
作者: occc    时间: 2009-7-18 04:20:58

好像楼上的再说自己一样。。。。。。。。。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8 09:08:06

我很同意財東兄的觀點。
作者: henry_si    时间: 2009-7-18 09:08:45

相信樓主已經知道該如何做了,此帖討論到此爲止,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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