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aoshiren1981 于 2009-3-10 20:26 发表
今天接到法院的信,说他要rehearing,他给出的理由是他没钱,说on emergency benefit,只能付20/周;第2,说我abused他,他应该得到精神损失?..
原帖由 xiaolu 于 2009-3-12 09:28 发表
就算你争取到立刻支付的判决,我对NZ法院的执行能力依然保留态度……
建议先把你的钱要回来,再捅IRD不迟……IRD的要钱能力绝对比你强……
原帖由 annie0002 于 2009-3-12 08:23 发表
一周20太少了,六年,利息还不少呢!
分期付款可以考虑,
建议提高每周偿还数目。
例如。每周偿还125$,
125$ x 52w = 6500$/y
正好一年可以还清,
一年的利息,不要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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