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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竟然没有想到有人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大家一定要当心!!!-最新消息~~~ [打印本页]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1 19:26:38     标题: 竟然没有想到有人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大家一定要当心!!!-最新消息~~~

当初,那人说要去澳洲,要卖生意给我,在我支付了6500之后,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情,他Y骗我!
他之后排着胸,说肯定还,可第2天,和我说,是我先破坏原来的约定,他可以不用还??!!
商量无果,法院见!
结果,他缺席,法官判我胜,发信,勒令他12号之前还.
今天接到法院的信,说他要rehearing,他给出的理由是他没钱,说on emergency benefit,只能付20/周;第2,说我abused他,他应该得到精神损失??
无语,真是无语啊
这么无耻的人也有啊,当初发消息要我shut up和keep quiet的那个人说我abuse??
一个来了N年的老移民,一个40多岁,有两个孩子,一个住着政府救济房,自己做刷油漆生意的怎么能这样的无耻呢!!
真是想直接让他人间蒸发好了

[ 本帖最后由 laoshiren1981 于 2009-4-5 18:33 编辑 ]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1 19:28:05

大家一定要吸取我的经验教训,钱一定要管好,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切记,切记
有学法律的同胞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
作者: QMNZ    时间: 2009-3-11 19:30:31

一个来了N年的老移民,一个40多岁,有两个孩子,一个住着政府救济房,自己做刷油漆生意
这样的人楼主都敢相信呀???
作者: risenfan    时间: 2009-3-11 19:35:49

同情楼主。拿救济还有自己的油漆生意?他卖给你什么东西?我帮你想想
作者: xyz007    时间: 2009-3-11 19:39:12

恩 楼主说出来 大家帮你想办法
作者: yaoming11    时间: 2009-3-11 19: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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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中国    时间: 2009-3-11 19:45:50

这个人很可恶,但你也太容易轻信他。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1 20:50:03

当然是他的油漆生意啦
唉,我也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啊
作者: love小宇宙    时间: 2009-3-11 21:05:57

是不是开一部蓝色的2门的RAV4的?
作者: 飘零郡主    时间: 2009-3-11 21:41:19

坚决不能让这种人得惩,否则还会有其他的人受骗的.

拿着政府的救济,自己做生意,最后还要骗同胞的钱,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作者: 给咖啡加点盐    时间: 2009-3-11 22:14:00



太过分了////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1 22:35:57

他只要有Fine没有清同法院传票就不能离境。
再有,看来是有预谋的诈骗。。。。
这样等于你给他系现金贷款$6500 按照每周$20还,要325周,差不多6年才能还清。这是0%利息。
看样子他干活都是cash的。很可能逃税。
对付这样的人,我宁可再花1w在律师身上,让丫的日子不好过,天天官司。然后给IRD之类的报告。绝对账务有问题。
断其财路,毁其名声!Hamilton屁大点地方,多传几下,华人生意别做了。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1 22:43:25

谢谢各位的捧场啊!
他开的是一个破破的4门房车,住old farm的政府救济房
本来想等明天和讨债公司联系的,现在被他一搅局,只能等啦
作者: risenfan    时间: 2009-3-11 22:46:44

不建议现在找黑道的兄弟。

[ 本帖最后由 risenfan 于 2009-3-11 22:47 编辑 ]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09-3-12 08:23:55

原帖由 laoshiren1981 于 2009-3-10 20:26 发表
今天接到法院的信,说他要rehearing,他给出的理由是他没钱,说on emergency benefit,只能付20/周;第2,说我abused他,他应该得到精神损失?..

一周20太少了,六年,利息还不少呢!

分期付款可以考虑,

建议提高每周偿还数目。

例如。每周偿还125$,
125$ x 52w = 6500$/y
正好一年可以还清,

一年的利息,不要也罢了。。。
作者: xiaolu    时间: 2009-3-12 09:28:00

就算你争取到立刻支付的判决,我对NZ法院的执行能力依然保留态度……

建议先把你的钱要回来,再捅IRD不迟……IRD的要钱能力绝对比你强……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2 09:50:37

原帖由 xiaolu 于 2009-3-12 09:28 发表
就算你争取到立刻支付的判决,我对NZ法院的执行能力依然保留态度……

建议先把你的钱要回来,再捅IRD不迟……IRD的要钱能力绝对比你强……


法院的执行力非常弱。有被警察抓到的贼,要钱回来。。几乎不可能,法院判他赔我200刀。。赔了6年,一分钱见不到。。日!
作者: Jay-GZ    时间: 2009-3-12 10:06:57

LZ GOOD LUICK.......
作者: chu    时间: 2009-3-12 12:59:08

妈的,这种人都有
破釜沉舟
这种人应该得到一次好好的教训,早晚的事
既然知道他家地址,他还有小孩,他还敢干这事,我要遇到这种我自己都没办法活的事情了,就根本管不了别的生命了,
社会就这样,不是生就是死, simple as that, you xxx with me I'ma kill you,and I will!
作者: VB    时间: 2009-3-12 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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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u    时间: 2009-3-12 13:07:17

恩,刚才有点激动,为lz气愤。
不过没办法的办法,这个就是办法,他有小孩还敢这么不安稳。
祝lz一切顺利。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2 13:35:55

原帖由 annie0002 于 2009-3-12 08:23 发表

一周20太少了,六年,利息还不少呢!

分期付款可以考虑,

建议提高每周偿还数目。

例如。每周偿还125$,
125$ x 52w = 6500$/y
正好一年可以还清,

一年的利息,不要也罢了。。。



他一周能拿125出来还钱?那是不大可能。就算他刷油漆每周300cash,也不会还。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2 13:38:13

这类瞬间消失$6500还不出来的。。。很大可能是欠了赌债,或者是其他大笔债。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09-3-12 14:07:31

原帖由 bordesign 于 2009-3-11 14:38 发表
这类瞬间消失$6500还不出来的。。。很大可能是欠了赌债,或者是其他大笔债。

好像是这样的。。。或者借口?
作者: annie0002    时间: 2009-3-12 14:09:11

原帖由 bordesign 于 2009-3-11 14:35 发表



他一周能拿125出来还钱?那是不大可能。就算他刷油漆每周300cash,也不会还。


那怎么办呢?

遇到无赖,鬼都没办法。。。

能不能拿什么抵押下,直到还完钱?
作者: xiaolu    时间: 2009-3-12 14:34:04

拿着法院判决找讨债公司吧……费用是全部讨回金额的20%-50%左右……不成功不收费,打个电话问一下。

EC Credit Control Limited
07-839 7629

Countrywide Credit Consultants Ltd
07-839 0649
Fax:         07-839 0651
Mobile:         0-25-661 9259
Call Free:         0800 664 332

Central Collections Waikato (据说这家涉黑,嘿嘿)
07-853 8421
Fax:         07-853 8651
Mobile:         0-27-475 5142

另外就是Baycorp (NZ) Limited了,0800 229 2677。不过估计人家不接你这几千块的case。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2 15:17:06

讨债公司会想办法。因为你有法院裁定。所以他们办事比较有理由。拿东西,押车。破车也可以。
作者: Vae    时间: 2009-3-12 17:52:07

同情楼主~这事不能忍,想办法玩死他,楼主能不能把此男的资料说的详细点,大家就都能防着点,让他在ham没法混。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2 18:12:58

十分感激各位的建议和意见啊
不过,讨债公司是一定要找的
明天准备写信给法院,如果真的要重新听证,我就要去收集证据啦
这种人渣一定不能放过!一边赚着不用赋税的生意,一边享受政府的福利(还不是从大家的税里扣出来?!)
在这里不太敢公布他的具体信息和照片啊,怕犯法
他姓石,英文名david,小三角眼,1米68左右
大家以后一定要当心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2 18:15:53     标题: 回复 26# xiaolu 的帖子

bay corp问过了
不过人家要先收30多开户,收25%
兄台提供的几家,我也会去问问的
谢谢啦!!
作者: bordesign    时间: 2009-3-12 18:33:00

原帖由 laoshiren1981 于 2009-3-12 18:15 发表
bay corp问过了
不过人家要先收30多开户,收25%
兄台提供的几家,我也会去问问的
谢谢啦!!


有法院传票就不要怕。就算是给人家50%心理也舒服。
坚决打击死皮赖脸嚣张气焰。 数额大的天天家门一个rugby team“接送”。
作者: risenfan    时间: 2009-3-12 18:39:06

毛哥毛弟这下有事情做了!!哈哈哈!!
作者: sudy68    时间: 2009-3-12 2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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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飘零郡主    时间: 2009-3-12 21:53:12

没有本事的人才会欺负到朋友的头上来,所谓人穷志短,要是再赌博什么的,基本上就完了。脸面阿

什么的就不会顾及了,
作者: doudouxiong    时间: 2009-3-12 22:34:18

这种人渣还存留着。。。。。我还以为已经绝种了
作者: yz77    时间: 2009-3-12 22:45:15

他家是不是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然后住的是两层的白楼!!在old farm 。。。。a的那家吧
作者: 设计师Xin    时间: 2009-3-13 01:02:55

不务正业的中年男子,中国人的形象大多毁在这种人身上。吃着别国的屎还自认为很香的垃圾。贼眉鼠眼,不是自取灭亡也会死在子女手里。。因果报应,拿人六千折寿六年!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3 08:32:35     标题: 回复 36# yz77 的帖子

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不过,女孩去年才生的
............D那家
作者: 左手的幸福    时间: 2009-3-13 10:39:17

  以后散步的时候要留意。。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3 21:13:00

今天把信递交给法院了
就看法院的决定
就算要重新听证,我也不怕
不过,我总觉得他是要拖延时间似的
作者: solo_jie    时间: 2009-3-13 23:33:14

讨债公司要找一个好点的啊,怎么也不能亏待自己同胞啊,可不许糊弄人民群众
作者: PhilGemini    时间: 2009-3-14 01:12: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放开那个女孩    时间: 2009-3-15 03:08:41

.............................................................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5 20:36:08

等待中...
也不知道法院到底怎么说
作者: 飘零郡主    时间: 2009-3-16 21:01:36


作者: 金宝宝    时间: 2009-3-17 12:58:04     标题: 回复 1# laoshiren1981 的帖子

最痛恨这样的人。切忌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9-3-17 13:00:26     标题: 回复 1# laoshiren1981 的帖子

跟他的小孩子好好搞好关系。有空教他们游泳。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7 23:04:42     标题: 回复 47# 猫猫~~ 的帖子

这个建议有点狠
而且,实施起来,困难巨大啊
其他点子有没?
作者: 左手的幸福    时间: 2009-3-18 14:39:12

原帖由 laoshiren1981 于 2009-3-17 23:04 发表
这个建议有点狠
而且,实施起来,困难巨大啊
其他点子有没?



要不。。。跟他老婆搞好关系。。。。 。。。别当真。。。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18 19:49:21

...
真是绝对的馊主意啊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21 23:58:51

还是没有消息啊
老外真是慢啊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3-25 18:34:02

漫长的马拉松终于又有新的进展
今天收到 notice of hearing of rehearing application
please note that this hearing is only to consider whether there is sufficient reason for a rehearing of the claim. the above hearing is not a rehearing of the matters in dispute
4月1号,下午3点
唉,那天不休息,这下还要请假,真麻烦
法官直接驳回那个无赖的莫名奇妙的申请多好,我现在就可以找讨债公司了
作者: minc    时间: 2009-3-31 12:13:57

希望 lz 这个事情能圆满解决..唉..我前段时间也遇到一个骗子...郁闷了..为什么骗子就这么多呢....这年头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作者: laoshiren1981    时间: 2009-4-4 22:51:03

哈哈哈,最新消息!
法官判决下来了
驳回被告关于申请重新听证的申请,维持原判
哈哈哈,真是公正英明的判决啊
等周一的,立马和那棒子讨债的去联系!
这个无耻的骗子,竟然连法官都想骗!一定要让这种法盲知道知道厉害!!
庆祝胜利!!!
作者: 飘零郡主    时间: 2009-4-4 23:29:14

;06;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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